牧靈與靈修

约伯记 第35章 概览

约伯从未说过:“我在上帝面前是公义的”,恐因约伯常坚持宣布自己纯洁无辜,所以以利户把他所说的话加重一点,促其反省自悟(参阅16章18节;19章6节;23章11节至12节;27章2节;31章37节)。

人的圣德或邪恶,于上帝毫无损害和裨益;所谓损益,全是在人一方面。

上图:一个人从南地旷野仰望银河。当人瞻望浩瀚的星空时,就不敢高看自己:「你若犯罪,能使神受何害呢?你的过犯加增,能使神受何损呢?你若是公义,还能加增祂什么呢?祂从你手里还接受什么呢?」(伯三十五6-7)

上图:一个人从南地旷野仰望银河。当人瞻望浩瀚的星空时,就不敢高看自己:「你若犯罪,能使神受何害呢?你的过犯加增,能使神受何损呢?你若是公义,还能加增祂什么呢?祂从你手里还接受什么呢?」(伯三十五6-7)

本节亦可译为“他赐予我们理智,超越地上的禽兽”(参阅12章7节)。本节译文似乎更适合约伯的心理状态。

第13节至16节此处原文可能有遗失部分,致圣经学者各有所见。本节大意是以利户反驳约伯在9章16节至24节;19章7节至12节;23章5节至14节所说的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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